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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摩托车撞到人了,家里情况母亲是二级残废,是否有责任,此事应该如何划分责任呢 我驾驶摩托车撞到人了,伤着家属极力要求先付医药费,但我家里均无能力偿还医药费,家里情况母亲是二级残废,父亲75岁家里条件全靠父亲卖那点点菜维持生活,我16因为家里生活费不够,只好去打工,但是因为晚上朋友打电话说车烂了叫我去接她们,我没有驾照,骑的是我叔叔的车,晚上本来就在下雨,我本想接到我朋友回家了,但是一个男的说朋友请客吃饭,还有个朋友就说在城口吃点面就回家,其他朋友非说要吃烧烤,于是大家就坐上摩托车去吃烧烤了,去的路上经过某个地方,刚过红绿灯,大概过来红绿灯40到50米左右,一个小车把我视线挡完了,小车踩了急刹车,我也跟着踩急刹,我怕装上小车,等小车过去了,我看见一个白衣服扶这老婆婆跑着过马路,结果就把老婆婆撞到了,现在医院伤着家属要求驾驶员付医药费,但是驾驶员家境贫寒,无法偿还医药费,车主也就是我叔叔自愿把车交于我骑的,此事应该怎么办,医院极力要求先付医药费,我家里实在是拿不出钱当时搭车的人是否有责任,按中国交通法,此事应该如何划分责任呢,求解??

其它
2018-07-18 19:03:21
律师解答区
  • 你好!这个还是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判断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