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1991年结婚,2007全款买了一套独宅独院,后来2008贷款买了第二套房子。2014年我被我同学诱惑,给她牵手做高利贷,都是我打的欠条,老公一概不插手,也不知道我经手了多少钱。我们俩都有工作,家庭开支都是工资维持。后来我同学资金链断裂,被判刑7年。我和老公被很多借款人起诉,工资,房子都被保全,他要面子,想不开,自杀了。我们有两个儿子,我必须得坚持活下来,不然孩子们太可怜了。现在我的工资,房子都被查封,房子要拍卖。五年了法院就给我5000生活费。我走投无路,以前找了一个当地的律师,他也搞不懂新的法律。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两套房子都要被拍卖吗?最新的法律不是说另一方不知情,而且我经手的钱也没有用于家庭改善。请你们帮帮我吧,我该怎么办呢?拜托了!

其它
2018-06-26 10:37:52
律师解答区
  • 原则上会被拍卖,但是你可以跟法院申请扣除部分款项作为租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