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一个朋友在工地上施工从六楼摔下来了!当时从嘴里耳朵里流了很多血!把腿摔坏了!一年多了!腿还是不能用力!就给了三万块钱!家有还有两个孩子两个老人日子过的很困难!也没钱看病!还能得到赔偿吗!

其它
2018-06-22 00:22:46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是可以的,建议及时申报工伤,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治疗期间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