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是在一家传媒公司上班的,我按照公司正常程序离职,但公司方面表示合同上的一个条款需要扣除2000千,一条合同内容是这样子,乙方无由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甲方2000代理费,这个算不算霸王条款?而且公司方面在离职之前从未告知我这件事情,并且在我签订合同之后,以公司盖章为由并没有将合同归还给我,我是否可以进行维权?

其它
2018-06-04 16:19:47
律师解答区
  • 你签合同的时候就知道了,说明你同意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