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律师!我想在你这咨询一下关于工伤怎么处理了,我老公受工伤(右脚踝粉碎性骨折)他们公司除了住院期治疗给掏了费用,其他什么都没有,处理结果就是工伤期间只给一个月了生活费,其他(就是受伤之后从住院到二次手术之间)不给你任何费用就等到一年以后伤残鉴定以后才给你一些相关赔偿!他们这样做合理吗,还有就是停工留薪期一般都是多长时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经济来源,就是能不能要求厂里从受伤到二次手术之前(这一年期间)给他们提出发全工资!也就是说我们给厂里提出能不能每月拿全工资(或者生活费)的要求!另外他们厂里说受工伤按照厂里条例我老公还得考核并且扣除30%的工资,这是什么道理?.,还得请您给讲解一下或者给出好的建议,谢谢了

其它
2018-05-28 14:42:58
律师解答区
  • 他们的说法是不合法的。应该申请工伤鉴定,鉴定登记不同,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