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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份入的职,入职时谈好的年薪16万,试用期3个用按9千开,转正后按1万,如有销量提成加在当月工资里,年底如果不够16万一次性补发剩下的的工资,入职表上都有写清楚。后来转正后应有销量提成和工资一块发,我也没注意工资就没去查,直到过完年了也没看着给补,后来去问了说是转正时忘了我是多少钱了,年底的钱说是公司今年没怎么盈利,公司就都不给了,领导说今年如果效益想办法给补一些给我,因为我当时也还想在这里工作,所就想领导都说今年给补,我就默认了。今年4月份总公司说要取消我们这个分公司,我们被分到另一个分公司,原来的分公司领导都离职了,我现也干不下去了,也要离职,但如果这样我去年就还有好多钱没给我,也没地方去要,直到现在一年多也没给我交过社保,入职表我现在也拿不到,没有证据,我应该怎维护我的利益

其它
2018-05-17 14:00:58
律师解答区
  • 年薪是合同约定的,还是有其他证据证明?如果都没有证据,比较难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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