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 婚后一年我父母用我的名义出资买了一套房(出资银行流水有部分找不到了),当时钱不够女方父母借给了一半左右(现金借款,无借条),半年后房屋还没下来时我们离婚,并于离婚当天以转账形式还清所有款项,由于当时离婚协议上未写明房屋分配问题,现双方均已再婚,房产证下来后需要女方协助确权,现在女方提出要房屋增值的一半金额 问题1,要求是否合理?如何证明房屋和她无关或者他如何证明房屋和他有关? 问题2,诉讼按照此种情况,我是否能够胜诉,或者判决结果预计什么样? 问题3,由于我父母当时存款银行没有连网,有几次取款流水未调出,开庭时法院是否可以申请银行配合查找? 对方父母借的钱没有证据,但有我给他转款的证明,这种情况我父母购房所付款项流水不全是否有优势?

其它
2018-05-10 07:30:02
律师解答区
  • 只能依据证据证明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