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请问 和前男友在一起没有结婚证,十七岁生第一个孩子 十八岁生了第二个孩子 两个孩子都没有准生证 只有出生,证孩子户口也上在男方家 之后分手 ,和现任男友2018年3月领了结婚证 现男友以前也没有过孩子 ,怀孕后去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她说我是二婚 三胎不给我办 ,然后她说孩子出生时候给她打电话 ,他把孩子预防针的本子给我准备好,然后互相留了电话。现在孩子出生于2018年3月25日 ,一个月了 前两天我去计生办问她要打预防针的本子 她说要我去上环拿上环证给她 ,她才给我预防针的本子 ,请问她这样的说话是不是对的

其它
2018-04-29 11:47:38
律师解答区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第四款的规定:你符合再生育子女的政策的,现你所在的计生部门不给予办理准生证以及要求拿上环证换预防针本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