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小孩14岁,前一个星期和同班的一个同学因开玩笑闹了一点矛盾,他就在校外请了5个人同样大的学生翻墙到学校里面殴打了我的孩子。身上到处都是乌青,住了5天的院。现在学校出面协调,说我们在医药费上还要付百分之之十的责任。这合理吗?我们不服。
其它
2018-04-28 19:26:06
律师解答区
这不是学校能决定的,反而是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当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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