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徐律师,向您咨询下我遇到的法律问题。2014年9月,我爱人与他人因口角发生冲突,对方4人,我爱人1人。事发后,被派出所以对方三人鼻骨骨折为由刑事拘留,因我爱人身体原因取保,这期间,派出所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我们同时向检察院提交不服需重新调查核实得申请材料。之后派出所带着检察院的批捕公函,要对我爱人羁押,又因身体原因没羁押成。 之后派出机关将卷宗送至检察院2科时,因案卷内容不齐,我爱人不认罪,检察院拒收。之后又一次要时至今日已经两年半时间,卷宗还在派出机关,明显的人情案件,现派出机关找我要求和解,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爱人一直不认公安机关的定性,宁愿走法律程序。 您能帮我分析一下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和处理对么?或者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拜托您徐律师!

其它
2017-03-07 07:19:29
律师解答区
  • 若和解,损失不大的话,还是和解比较省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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