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该拆迁户(其已在它处购买住房)的购房凭证,并一次性支付购房全款,购房人名为该拆迁户;付款前与购房资格人签转让资格协议,及购房人为实际付款的合同,合同同约定后期配合办理公证及过户
2、付款后15日凭购房合同办理公证;
以上是否具有法律保护效应,保护购买的财产安全;
3、目前在开发商处了解(房产已开盘开售有现房)该房产为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后便可自由买卖,没有时限限制-----在武汉市房局了咨询到确为五证全的商品房并有明确注明为定向购买放,但未说明交易时限。
请问这样的情况可否进行购买购房资格和该房产。流程是:签资格转让合同(共有人皆签字按指纹)、支付全款给开发商,拿到合同后再公证、房产证下来再过户(原购房资格人,仅转让了购房指标,其它与开发商之间的一切手续由我对接,但房产名字还是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