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夫妻二人生有两个男孩,大的10岁,小的2岁,女方家人为男方谋取一份正式工作,女方全职家庭主妇。2015年男方开车操作不当,载一家四口出了严重车祸,导致女方住院三个月,盆骨四个断了3个,肋骨断了十几根。男方就受点轻伤。在院期间男方不尽心照顾,出院后更是离家出走,家里一大一小孩子和病人无人照顾,家里水电煤费无人缴纳,冬天生活动存在问题,最后女方家人过去照顾。女方能下地活动后,对方经常对女方施以家庭暴力,有派出所的告诫书为证。后女方为了恢复身体和孩子的学习成长,去女方家人处带孩子上学,休养身体。此期间,孩子得了过敏性紫癜,前后治闻3月有余,致电男方,男方置之不理,且比女方住院开始,男方至今未再给妻子、孩子、家庭支付过任何生活,治疗费用。女方两次起诉离婚,因男方找了法院的关系,两次均未判离,男方也对女方和孩子不管不问,女方现仍带孩子在女方家人处。在婚内有私房一套,男方在女方养病期间购置轿车一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其它
2017-02-22 11:18:28
律师解答区
  • 未过上诉期,可以上诉至一审上一级法院,如果过了上诉期,申请再审本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