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与2011年三月与前夫离婚,原因是他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协议上有两条,一是补贴我25万生活费,每年两万,直到付清为止.为了防止他不履行义务,一个朋友出面打了借条给我,也注明是我前夫补贴给我的生活费。一条就是我们的液化气公司我儿子是唯一的继承人。随后他娶了小他十五岁的第三者并生了一个女儿,今年五六岁。在2017年的2月14日,他突发心脏病离世。现在,他的妻子口头承诺,她会抚养两个孩子直到他们成家立业。我儿子因为那边的富裕生活也不想离开。请问,如果他们把公司股份制分了,而他现在的妻子又不履行义务,我能否讨回液化气站?我每年的生活费还能追要吗?问担保人要可以吗?

其它
2017-02-18 18: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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