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6年邢台遭遇百年不遇的暴雨袭击,洪水肆虐。我村好多家房屋漏水不能居住,2016年秋后村民利用闲时,开始着手灾后自救、重建。好多户采取建二层打浇制房顶的方式预防暴雨再次来袭。(情况不同,村民采取的防漏措施各不相同,有棚顶的、又拆了重建的、有建第二层的。)正当大伙房屋主体盖起,只差浇制房顶时,村双委突然贴出公告让停止在建。理由是村子将来要开发,不让盖了。问那年能开发?回答不知道。问马上要到雨水了,这么多户房屋不能住怎么办?答复是正在研究,原则还是一个砖都不能动。请问村双委这样做合法吗?有这样的政策依据吗? 我们应该怎样维权,要提供哪些材料,如果请您帮忙律师费用的多少?

其它
2017-02-16 09:47:02
律师解答区
  • 村委会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你们村民可以联合起来一起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