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一名公立学校的代课教师,2006年参加了镇里的招聘考试,自被聘用已经工作10年多了,但镇政府从未与我们签订用工合同书,工资由每月400元现在1600元,没有为我缴纳过任何社会保险,请问我该怎么维权,如果我走法律程序,镇政府以此为由辞退我合法吗?

其它
2017-02-04 22:39:19
律师解答区
  • 你所反应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国家和地方虽有相关政策,但各地具体实施差距较大,建议向教育局反映或在民心网或政府信访办反映。我认为应该给补交社会保险费用和实行同工同酬。如果你是称职教师,镇政府以此解聘你是不妥当的。如果解聘至少要给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