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的家庭比较特殊,父母在我17(2005年)岁时离婚,法院判我跟爸,我姐(亲的)跟随母亲,我爸把房子给我妈了,现在我妈没了,现在我28岁了(2017),昨天晚上舅舅叫我与姐姐(亲的)过去说保险这事,忽然让我与姐姐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第一条说房子归姐姐,母亲遗产对半分,我不得有争议,舅舅说这事你们和平解决不然我不管你们了,然后我就签了,我感觉这不公平,请问这张协议具备法律效应么?我可以诉讼么?

其它
2017-01-20 10:29:22
律师解答区
  • 这个协议签了,就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你妈妈的房子给了你爸爸把你舅舅是没有权力处理你妈妈的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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