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 对于女儿与恋爱的小伙子爱情不合要退婚约一事,请您指点!情况如下: 邻村一位熟人将我女儿介绍给邻镇的一小伙子,在女儿们恋爱了四个月,男方提出订婚,然后男方约了时间带我家亲朋好友去他家吃饭,他们家亲朋好友也参加,然后给了见面礼,过了几天就打电话叫女儿去买了金子,另外又给我这边亲戚带了五家礼,又过了一个月约我女儿拍订婚照片,现在男方花了几万元,请问律师哪几项应该归还呢? 具体用钱的地方及金额如下: 1、带两头亲朋吃饭人数各一半,花费约7000元人民币。 2、给女儿见面礼28000元。 3、买金子约35000元。 4、来我家带的酒、肉、鱼等约5000元。 5、拍照片约20000元 以上费用从法律上讲,理应归来(返还)哪些呢? 求助 我是江苏泰州市兴化(县)市人,如打官司您能帮助我打官司吗? 是否有附近的律师资源呢? 请律师在百忙之中帮助指点解决问题! 求助人:成启乐 手机号13852684283

其它
2017-01-13 17:22:17
律师解答区
  •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需帮助,请带材料到所面谈或电话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