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在某科技公司就职一年,是一个朋友介绍过去的,职位是市场部经理,自从到公司就第一个月工资是按时发放的,谈好的底薪3000每月,因为觉得老板人还不错一直没有离职,直到去年十二月拖欠四个月工资才提的离职。开始说的交保险一直也没兑现,去劳动局仲裁,说证据不足不立案,没有签劳动合同,前半年几个月有打卡记录,后来公司也不打卡,工资有时现金发放,有时微信转账,也有支付宝转账,收集的证据有离职时的录音,和老板之间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工作时的工位照片,和客户签署的合作合同,同事证人等,最近一次结算工资是前几天老板看我去劳动局才给了5000,请问我这种情况工资能通过司法程序要回来吗?如果可以,我是否有权利提出双倍工资赔偿?

其它
2017-01-05 20:26:47
律师解答区
  • 您好,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建议您带着证据到律所进行详细的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