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跟老公最近因为房子问题闹得很不开心。房子是他贷款买的,婚前男方付了首付,加装修及简单家具配置。当时我们去做了房产公证,约好以后一起还房贷, 房屋所有权各一半(含装修及首付部分)。 婚后去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可以加上我名字的时候,他却反悔了,不愿意跟我一起去换新产权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我们也做了一份公证,而且我的名字已经加到了共同还款人里。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之前的公证还有用吗?房子产权到底怎么算?

其它
2016-07-12 16:33:38
律师解答区
  • 该套房屋的归属关键在于双方婚前所做的公证书。 若公证书中已经对房屋产权作出明确的约定,尽管房屋原系男方婚前购买并支付首付款,但男方已通过公证的形式将房屋的部分权属作了赠与女方的处分,且经公证的赠与无特殊情况下是不得撤销的。 因此,如果男方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你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