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一老妇人于1988年订立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书中指定其朋友可以代表她全权处理她的财产,但后来未对老妇人进行过任何赡养义务的侄子将其带往一个事务所,订立了一份新的委托书,委托书中将其侄子指定为老妇人财产的所有者,但那时老妇人已经换上了严重的老年痴呆,并不具备行为能力,之后,老妇人的那位朋友将老妇人的侄子告上了法庭,请问在中国法官会怎么判决

其它
2016-06-04 13:08:23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可以举证后面委托合同的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