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王律师,我有处宅基地在1995年借给三叔用,在借用期间,三叔瞒着我办理了土地证,办证时土地局没有亲自到场,胡乱填写的四至,其中两至错误,等我村要拆迁才知道,就起诉了土地局和市政府,案件没有开庭,没有实质性审理法院就动员我撤诉了,出了一个准许撤诉裁定,法院叫我找土地局解决,土地局随后也给我注销了三叔的土地证,叫我打民事诉讼,可是打不了民事,说土地证依然有效力,我又起诉土地局了,我对方律师以我曾经起诉过市政府,后撤诉为由,一事不二理,要求法院驳回我,王律师您说我能被驳回吗,我的事情到现在都没有实质性的解决。

其它
2016-04-13 12: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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