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父亲在自贡富顺县一乡镇公路上骑摩托车,这个时候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到,两个车辆都被撞坏了,关键我父亲左脚膝盖粉碎性骨折,需要高达上万的医药费,事情已经过去了半个月左右,现在判决书已经下来,当地交警判定我方次责,对方主责,但是没有划定是2.8开,还是3.7,还是4.6开,另外对方以非机动车为名,拒不赔偿,还有以没钱为理由,我们自己查看了对方电动三轮车牌子型号,对方电动三轮车,最高时速是30kM/h,整车质量远高于80斤,我看了很多网上相关案例,这种属于轻便摩托车,还是机动车范畴,也不知道条例有变动没得,因为,这些案例都是前两年的事情了,如果可以判定为机动车,那么是不是要重新起诉?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麻烦告知一下,起诉了,是不是对方责任要占得更多一点?还有就是,对方不赔偿,我方咋办?怎么采取强制措施?

其它
2016-01-19 14:22:12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根据交警出具的认定书来主张,进行鉴定了吗?鉴定结果是几级?可以直接起诉维权,可以来定详细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