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巴中市农村农民,2015.房屋被当地政府征收,征收理由建设景区,我家处于当地景区黄金位置,政府给赔偿标准低,楼房是750元一平米,有三个门脸房也是750一平米,而且宅甚地沒有赔,房屋款已经赔偿到位,协议已经在2015年8月份写了,现在房屋折了一半,赔房孑时我不在家,我老公签的协议,我现在主要是想赔门脸房,还有可能重新签协议讨回门脸房和宅基地赔偿款吗?谢谢回复

其它
2015-10-10 05:48:32
律师解答区
  • 你好!你老公与政府自愿签协议,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等,重签协议不大有实施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