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弟弟在武汉一家公司上班一年了,前不久他提升为主管,4月26日咸宁经侦大队查封了该公司,带走了两个老总和6个主管。我弟弟当主管才9天也被带走了。该公安局下发拘留通知书,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将涉嫌非法经营的某某刑事拘留。我们觉得奇怪的是,他们公司开了八年,有80多个员工,普通员工都没有带走,我弟弟又不是老板,怎么算是非法经营。他是打工的,按业绩拿提成。由于拘留期间家属不让见,我们询问了他的同事,他们公司是在网上给顾客推荐炒股软件的,不过问题是老板让他们给顾客提供的是假名公司地址也是假的可能这里有欺骗行为吧,由于我弟弟业绩好,加之前任主管离职了,所以他被升为主管,招来牢狱之灾。那边警官打电话过来说要我们在25号之前筹到17万退赃,我们筹不到那么多钱现在听说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

其它
2013-05-27 18:33:34
律师解答区
  • 你弟的事,我前段应该回复你了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