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关于因工牺牲事件,是在下班时间,晚上睡觉过后接到单位的电话为了保护国家财产抓采花贼。由于急忙在山路上不慎摔了一跤,摔在头部上。全面的同时走在前面,发现有人摔倒连忙跑过去问。当时摔倒的人说没事别管我你们快去抓小偷。由于时间的耽搁送去县医院医生说不行了。又送去湘雅医院,通过呼吸机来维持最后的一点生命。所以超过了48小时,社保局的人不承认怎么办?但是公司已经为他举办了因工牺牲的追悼会,还请了电视台做了新闻和采访上了报子。目前有两个疑点的问题想询问?1是当时在县医院的医生写病历的时候写错了一个字,是摔倒写成了晕倒。2是超过了48小时,为了最后一丝的希望送去长沙湘雅医院在医院都是用呼吸机来维持由于超过了48小时。社保局的人不承认!!!!!我们该怎么样?

其它
2013-05-24 08:47:27
律师解答区
  • 应该是工伤,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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