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浦兴街道金桥一街坊,2004年通过中介在该小区我购入二手房,并拥有产权证。今年,2013年,准备置换另处房产所以售出此处房产,并约定在五月十五日过户。由于买家资金筹集问题,延后至五月十七日过户。当天,交易所电脑信息出现该房产有开发商工程抵押款未注销。五月二十二日,在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我们被告知,该处房产不能上市交易。我们就奇怪了,不能交易的房产,我们怎么可以用组合贷款购买并取得产权证?现在我们可能已经违约,是我们的过错吗?求助

其它
2013-05-23 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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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