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房子于年前办完过户,在原房东一再要求下由原交房日一再拖延至2月28日(我有一份3方签字的补充协议写明最后交房日为2月28日,且写明原房东如再拖延要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给我们)。现原房东又要求交房拖延至3月15日,我方不同意。请问如果我们要实行强制交房要通过什么途径?

其它
2013-02-23 14:01:10
律师解答区
  • 可以按补充协议处理,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可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