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法律问答

赶走父母算遗弃家庭成员

2021-09-19 21:0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
    1、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实施遗弃行为的人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3、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 遗弃家庭成员,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遗弃罪。虐待家庭成员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虐待罪
  • 遗弃家庭成员,只要有遗弃行为就构成,没有时间要求。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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