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都去世了。 生前有两个遗嘱。 两个遗嘱都在我两个人的手里。 她给我看了遗嘱的复印件,但又没有给我看另一份遗嘱。 我有权去公证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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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得符合法定要件,符合了才能算
口头遗嘱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
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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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