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知识产权律师

牡丹江
知识产权
甄选排序
牡丹江-孟令波律师团队 咨询我
好评4 已帮助683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
解答快 从业25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牡丹江-李晓航律师 咨询我
好评4490 已帮助167953
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公司企业、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其他
解答快 态度好 从业10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今日已服务13人
牡丹江-褚丹律师 咨询我
好评2 已帮助552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解答快 从业9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牡丹江-何鑫律师 咨询我
好评7 已帮助7
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从业6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牡丹江-陆雪竹律师 咨询我
好评26 已帮助34
擅长:刑事案件、保险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
态度好 从业12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没有更多数据了
牡丹江律师咨询
牡丹江律师问答
关于著作权和版权的区别
著作权和版权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版权是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 2、客体不同。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 3、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 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4、期限不同。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双方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要在婚姻登记处存档的,因此,如果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可持合法身份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其中就会有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如下: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 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或其他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当事人委托办理时提交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法律咨询24小时免费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法院拍卖房产需要哪些费用
需要一定的费用。 在法院拍卖的房子是收取费用的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0.5%。
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玩12315有用吗?
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处理办法
侵犯商标权处理赔偿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侵权损失,请求按照侵权损失予以赔偿,若不能计算出侵权损失的,可以根据侵权所得利益赔偿,不能计算出侵权所得利益的,可根据该商标的一般使用费的合理倍数计算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著作权中的邻接权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的邻接权包括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第四十八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