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被打成一、二级轻伤的,如果我不出具谅解函,有没有可能他已经得到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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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 致人重伤的 处3年以上11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伤2级加上伤残7级 对方如果不谅解签字 是不可能判处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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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判缓刑是需要条件的。要看他认罪悔罪的态度,或者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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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事情的前因后果、证据确定,没有谅解不意味着一定不会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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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