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法律问答

离婚一年多后第二个孩子出生至今未婚,土地征用大冶巴士工作18年,现在上司部门追究我的违法计划生育是合法的吗?

离婚
2020-11-25 11:33: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符合国家和当地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孩子爹妈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  拒不缴纳的,当地计生部门可以到法院起诉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并处滞纳罚金。
      建议是,及早缴纳社会抚养费以及相应滞纳罚金,早日了结这件事情。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在中国,生育行为是需要受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调节的。离婚后孩子随前夫,而自己又不想再婚,那么,除了人工授精,剩下的也只有与他人非婚而再生育一个子女。
    如果真是这样想的,这种做法已涉嫌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违法生育行为一旦事实成立,可以享受产假,但所有的费用(包括产假期间的工资)等,都得自己掏口袋。同时,还得接受当地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
    至于是否可以做人工授精,你可向当地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咨询。只要他们同意且批准的,可以认定为合法的生育行为。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国家在放开两孩生育政策前生育的二胎是否合法,取决于当事人夫妇是否符合当时的再生育条件。如果是符合条件的,且经过计生部门批准而生育的二胎,应该是合法的,否则则为违法生育子女。
      其实,这种情况,你可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咨询。
      希望该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同居关系法院现在不予处理,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法院可以处理的,关于彩礼,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的,但是酌情返还,这一点可以结合当地的民俗做出处理。关于小孩,两周岁之内一半判给女方。
    因为不是合法夫妻,他们之间如果共同添置财产,如无法分出谁出资多少的,可以平分,如果能够证明各自出资,按出资额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