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律师知识产权案例
最新案例
公司专长
民事相关
经济相关
刑事行政
涉外法律
知识产权
其它综合
暂无数据
最新咨询
法律问答
如果一个人有专利权,但是另一个人也有专利权,另一个商品的专利权是先发出来的,这属于侵权吗?
如下情况不构成专利侵权:1、获得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专利产品的个人、单位;2、他人的产品在专利人申请前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以及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的等情形不构成专利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专利申请日期和专利授权日期有什么区别专利公布日期和授权日期是同一天吗从申请到授权时隔一般多长
你好,发明专利授权日期是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上的授权公告时间
我朋友以前开过专利代理机构,想咨询专利代理机构转让的法律允许吗?
你好,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而专利许可使用只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使用权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
外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能否进行备案?
可以备案。若合同涉及国内外专利,需分开处理,仅中国专利部分可获备案证明及公告。操作时需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规避潜在风险。
法律知识
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
商标裁定
2024-06-23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著作权归属知识
2024-06-23
专利共有权人怎么行使权利
专利权人
2024-06-23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连云港律师
连云港找律师
东海县律师
赣榆区律师
灌南县律师
灌云县律师
连云区律师
新浦区律师
海州区律师
连云港婚姻家庭律师
连云港刑事案件律师
连云港劳动纠纷律师
连云港合同纠纷律师
连云港公司企业律师
连云港债权债务律师
连云港房产纠纷律师
连云港交通事故律师
连云港继承律师
连云港征地拆迁律师
连云港建筑工程律师
连云港医疗纠纷律师
连云港损害赔偿律师
连云港知识产权律师
连云港保险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