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这4类执业行为毁掉你的律师生涯!

“掉钱眼”型律师


之前听过一句话:"不谈钱的律师不是好律师,只谈钱的更不是好律师。"


好律师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律师谈钱不可耻,可耻的是眼里只有钱!偏偏有些律师对案件本身没兴趣,对当事人的困境也缺乏共情,他们只对一件事感兴趣——律师费


实际上,比"谈钱"更重要的是如何谈钱?是坦诚透明,还是巧立名目?是价值匹配,还是趁火打劫?


有些律师的"生意经"让人心寒:接案前画大饼,接案后省成本,中途再加价,变相榨取当事人。


律师的本质是专业服务者,不是投机商人。真正值得托付的律师,眼里看的不仅是律师费的数字,更是案件的胜负、当事人的困境和职业的底线。


透明化、价值化、诚信化,堂堂正正谈钱,但不能眼里只有钱。法律服务的终极价值,不是从客户口袋里赚到多少,而是真正帮客户守住多少。



“吹牛”型律师


有些律师很会吹牛,喜欢吹嘘自己的资历,吹嘘自己的能力,对庭审结果极度自信,打包票自己一定能赢。动不动就和当事人说:


放心,这案子稳了!

法官我熟,结局肯定是你想要的那样!


你以为是在当事人最焦虑无助时给了他们无限希望,实际上却忽视了案件本身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也让自己深陷危机。数据显示:在律师投诉案件中,过度承诺导致的纠纷占比高达37%。


现实中不少当事人花了高额律师费,结果案子一败涂地,最终只得以失望和愤怒收场,要是气不过很多时候便是与律师来个鱼死网破


法律不是赌局,靠谱的律师会分析利弊,不靠谱的律师一味地贩卖幻觉。法律不是儿戏,司法更不是靠关系就能左右的。律师”吹牛“的背后,也是对自己这份职业和当事人这份信任的漠视。



“无良”型律师


不签合同,只留口头承诺


合同是什么?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是合作的底线。然而,总有一些律师对书面合同避之不及。


他们口头承诺得天花乱坠,但到了关键时刻就开始“失忆”。没有合同的保障,当事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很难有实质性的追索路径。



“高傲”型律师


有个词叫什么来着,专业傲慢。仿佛是这个职业自带天生的精英感,殊不知因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了多少代价。


记得很多年前参加过一个活动,有个律师讲自我推销的知识,我听了一半就离开了,觉得律师怎么能推销呢?多么廉价!律师就应该保持距离感和神秘感,这样才显得专业。


其次,是对当事人的傲慢。很多当事人对自己的案件很紧张,无可避免会找律师询问进展,结果得到是律师冰冷冷的来一句:


“你们懂什么”

“你的案件标的那么小,法院审案就是需要时间”

“要不是看你交了钱,我才懒得管”


而敢这么“张狂”的这类律师一般都能力出众,或许有些人认为“有个性”,但他们对待当事人缺乏最基本的同理心,总是居高临下,甚至嘲讽当事人对法律的无知。然而,很多情况下当事人或者其家属已经处于情绪崩溃的边缘,他们需要的是安慰和引导,而不是二次伤害。


当事人最害怕的就是“律师不理我”“案件进展全靠猜”。律师应该在案件的每个重要节点,主动向当事人反馈进展。即便没有重大进展,也可以告知当前的诉讼进程或未来的预期步骤。


虽说律师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每天要游走在各个部门和打交道,但一个只有能力而态度恶劣的律师,长此以往,终究是把案源圈子越做越窄,毁了自己的职业前途,也伤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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