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陈某在某市的一些赌场内放高利贷,王某因赌博缺少赌资,从陈某处借高利贷本息共计11万余元,后无力偿还。2021年3月到4月间,陈某先后4次至王某的父亲家中,采用辱骂、雇佣残疾人侵入他人住宅等方式骚扰王某的父亲,严重影响了王某父亲的正常生活,那么本案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律师解答】
本案陈某的行为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赌场放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非法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因此,本案中陈某应该以催收非法债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提示】
如果采用长时间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催收的还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采用其他严重暴力手段催收的视情节还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