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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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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千万不要写这4句话
更新时间:2022-01-11

1. “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句话对于想要转移财产的一方来说,简直不要太好用!

2. “财产已分割完毕。”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如果你明确表示无异议,离婚后再发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就算你起诉对方,也有可能失去胜诉的机会!

3. “婚后贷款购房归一方所有,由该方还贷”,但即便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写明了这一点,需要还贷时,银行仍有可能向你催要。婚后贷款买房的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只能约束你们双方,是不能约束银行的,你仍然得向银行履行还贷的义务。

“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就是说,即便对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属自己份额的房产赠与子女,也无法达到赠与的效果,像房屋这种不动产,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能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如果没有办理过户,赠与人就有一个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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