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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当事人应注意相关证据收集
黄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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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
专职律师

在离婚案件当中,当事人往往不重视当下的证据收集,往往到了提起诉讼的时候才想起很多证据缺失,在多年办案经验中,律师有如下建议:

1、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受害方应及时地拨打110报警,在报警后当场向民警索取报警记录单,并要求民警对施暴方进行登记笔录,行成有效证据。

2、涉及婚外情的案件,应收集相关的短信、录音、电子邮件、照片、双方到宾馆开房登记的记录等。

3、涉嫌重婚的案件,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对方两人有没有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证据,可到相关街道、居委会取得对此的证明,并提供照片、录音等证明双方同居的证据。

4、证明对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应提供相关的医院证明,证明一方患有此类疾病,尚未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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