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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印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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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外部承包合同的风险提示
更新时间:2012-06-15

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外部承包与内部承包,内部承包发生在集体与内部成员之间,外部承包发生在集体与集体成员以外的公民或企业之间。随着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外部承包合同纠纷越来越多,对于外部承包人来说,以下两种法律事项必须要注意:

一、发包方主体合法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可能会出现村集体共同所有、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或村民小组使用三种情况,三种情况下发包的主体不同,外部承包人在签约时一定要搞清楚农村土地的所有人到底是谁,才能最终确定签约权人。

二、承包程序合法

《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是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承包的特别规定。违反这种强制性民主程序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应该是无效的。

作者:任印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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