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成为规章制度是否对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之一。
实践中,规章制度公示的方式有很多种,只要让每一位劳动者都知道就可以,但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保存公示的证据。
一、厂务公开栏张贴告示并拍照、公证或律师见证。
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应执行的具体规章制度。
三、向每个员工发放劳动规章制度的单行本,并要求员工签名确认。
四、向员工进行劳动规章制度的培训或宣讲,要求接受培训或宣讲的员工签到确认或开卷考试。
五、将劳动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局域网上公布或将其以邮件方式发给员工。
上述五种是比较常见的方法,但各有利弊,在实践操作中,还应当注意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