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为:
2020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396元;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2020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1623元;
三、误工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天数乘以日误工费计算标准。
四、丧葬费标准为38997.48元。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以上赔偿标准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执行。
上述内容摘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的通知(吉高法【2021】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