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欠的债,自己承担责任,父母没有责任偿还,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但如果这个成年子女去世了,这就涉及到遗产的问题,继承遗产的人要清偿这个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债务。但在数额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第二种情况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欠的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是应当替子女偿还的。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父母欠下的债务子女有责任偿还吗?
父债子不一定要还,如果子女继承财产才继承债务,才要清偿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