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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公司贷款的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2-06-06

作者: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 陈桂平律师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和金融管制而言,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是不允许的,但是个人借款给公司是法律许可的,就性质而言,属于民间借款,属于实践合同,即实际履行合同为准,因此,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以书面形式,如贷款合同或者借据的方式固定,有利于发生纠纷时的举证

虽然口头形式上的借款及约定利息也是法律许可的,但是很难有证据加以证明,加之目前司法时间,如果涉及汇款金额过高过大,司法机关对于此笔款项是否为借款,会详细审查,故此,从防止分歧和有利于日后诉讼而言,建议以书面形式详细约定贷款的金额、利息、出借人、借款人、还款期限,最好还要有抵押物或者保证人。

2、明确贷款的对象是公司还是公司的股东或职员

很多个人之所以借款给公司,可能是公司本身的大股东,也可能是公司的个人客户或者股东的朋友,因此,如果确定是借款给公司的,建议让公司提供抵押物,或者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担保,因为有些借款的公司是小型企业,在实际履行借款时,会要求贷款人将贷款金额汇入公司某一股东或者职员的个人帐号,如果是指定汇入某个个人账户的,则必须在贷款的书面文件里写明,因为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实际有无借款、利息,均以实际情况为准,故此,必须注意。

3、利息的问题

实践中,民间借贷很多都是会约定高利息,涉嫌高利贷性质,但是法律规定的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则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从反面来看,即使现实中约定了高利息,一旦发生诉讼,也仅是超过部分无效,但是只要不发生诉讼,则借贷双方你情我愿也仅是合理不合法而已。

4、诉讼时效的问题

很多到期应该还款的纠纷,贷款人仅是口头催告,但无作任何书面的或者录音的催款证据保留,一旦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则诉讼时效已过,贷款人再行起诉,也于事无补,因为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个人建议,个人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的贷款,最好还是委托专业人士起草正规的借贷协议,尤其是借贷金额较大时,正规的协议,至少在发生诉讼时,对于一方是相对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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