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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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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离婚中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21-08-04

长沙离婚抚养权一则案例中,女方在2009年于男方在一起后未办理结婚证,生育一个女儿患有先天性的疾病,之后抱养了一个男孩现在八岁,未办理收养手续,男孩户口在女方名下,男方抚养着。该长沙离婚抚养权案中男方在家带两个小孩没有经济来源,女方在外地打工赚钱。双方有在乡下共同建一套房子,女方出资,男方建造。女方去年在长沙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该长沙离婚抚养权案中女方希望争取小儿子的抚养权,财产的话乡下的分给男方,长沙的自己所有。

该长沙离婚抚养权案例的法律分析,案中男女双方同居生活在一起在1994年以前的在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是属于婚前同居关系。所以若想要分开并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小孩的话属于未婚生子,但是长沙离婚抚养权是按照规定,若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将会有一个抚养权的诉讼。对于长沙离婚抚养权案,签订财产抚养协议,抚养权可能需要诉讼。

长沙离婚抚养权如何争取表示首先收集相关资料如自己或对方的财产收入,居住环境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或对方并不适合抚养孩子。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你的婚家问题可与我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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