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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南京市64岁毛某宁违反新冠病毒防疫会触犯刑事法律
更新时间:2021-08-04

7月中下旬,南京䘵口机场因防疫措施不当引发新一波疫情扩散,为此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继发布了相应防疫情况通告和公告,通告包括疫情相关情况的介绍、通告,公告包括风险等级调整、管控区域的公布与划定,由于此波疫情发现的晚,疫情又发生在人口密集的机场中转区域,导致多人感染,并且由这些感染人群扩散到国内8省市多个地区,截止8月3日本土确诊病历71例,在南京市刚刚发现疫情时,南京市乃至全国各地开始采取针对南京市疫情的流调、防控等项措施,其中就包括疫情区域调整中风险及以上等级措施、封闭管理、集中隔离、不得随意流动、去过疫区旅居史人员报告等措施,网传南京市64岁毛某宁老大妈系疫情管控区域人员,违反疫情管控规定,私自离开南京市管控区域到扬州市其姐姐家中,期间未向社区部门报告,并在其感染新冠病毒无明显症状期间在扬州市内多地流动,最终导致扬州市多人感染,并导致疫情扩散扩大风险,为此扬州市防疫形势加剧,政府采取防控措施陡然升级,市民不得不集中做核酸检测,相关娱乐场所、娱乐活动以及市民正常出行等都严格受到限制,扬州市此波疫情源头系毛某宁老大妈引起,根据《刑法》及《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扬州市公安机关对毛某宁违反传染病防疫的行为予以刑事立案,接下来公安司法机关将对64岁的毛某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关于新冠病毒在《刑法》及《传染病防治法》中是如何规定的,我们普通老百姓怎样才能保护自己,避免触犯刑事法律呢?下面我简要介绍与此相关的内容: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该罪名的规定,可以确定构成犯罪的主要内容,即传染病必需是甲类传染病,如果是乙类、丙类传染病则不构成犯罪,其次必须符合第一款的四项内容,除此之外,本罪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的规定,甲类传染病仅指鼠疫、霍乱两种,新冠病毒不属于甲类传染病病毒,按照规定和标准,新冠病毒属于乙类传染病病毒,但是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出台一部司法解释即《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或者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五十条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是指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实施的其他需要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也就说根据《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本来毛某宁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属于有制定权的司法解释机关,其将“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纳入了甲类传染病范围内,司法机关采取了扩大性解释原则,将原本不属于甲类传染病范围的扩大化了,换句话说,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实施的其他需要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纳入甲类传染病范围内,与鼠疫、霍乱同等级别,新冠病毒就属于乙类传染病病毒,“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范围,受《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打击,因此,毛某宁的行为符合《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内容即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虽然毛某宁已经64岁,但是任何人不能触犯法律,否则将失去人身自由,无论你有什么借口,无论你多大年龄,无论你身体状况如何,无论你有什么背景,依然要受法律的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存在特权,因此在新冠病毒没有完全消灭的情况下,我们老百姓一定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去做,服从安排,听丛指挥,这样做既符合要求,又不用担心触犯法律,自身受到限制或者刑事追究,为了守住防疫的成果和最终战胜疫情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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