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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晓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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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立案后的侦查期限
更新时间:2021-07-15

一、诈骗立案后的侦查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诈骗罪有死刑吗

  在普通的诈骗罪中,是不存在死刑的,除非是另有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在普通的诈骗罪中,是不存在死刑的,除非是另有规定。

  而另外的规定就是《刑法》第三章第五节所规定的金融诈骗罪。其中,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说,在金融诈骗罪中,只有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第194条 第1款 票据诈骗罪、第2款 金融凭证诈骗罪、第195条 信用证诈骗罪才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三、诈骗的财物如何处理

  1、行为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给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2、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贷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属于恶意取得,应当一律追缴;如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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