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韦荣画律师
广西-南宁
从业8年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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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爱老品德高,敬业专业口碑好
更新时间:2021-07-12

2019年8月19日下午,一位拄着拐杖,头发花白的老先生在亲友的搀扶下来到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手里拿着一面锦旗,旗面上庄严地写着“尊老爱老品德高、敬业专业口碑好”十四个大字,律师事务所唐主任及有关人员热情接待这位老先生。


经过详细询问得知,这位老先生是韦荣画律师的当事人胡老先生,是年过八旬的南宁某某有限公司的退休老干部、高级工程师,2017年11月因前妻朱某提出离婚后财产分割而产生纠纷,聘请韦律师作为其代理人。上述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并发回重审,最终法院的判决支持了胡老先生的诉求,其特地前来对韦律师表示感谢。


案情概要

2017年8月28日,胡老先生的前妻朱某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时已78岁高龄的胡老先生得知前妻要求离婚,既无奈又觉得可笑!由于胡老先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为了避免干扰,安心养病,其以息事宁人的态度同意了前妻的离婚请求。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双方离婚后不到一个月,前妻朱某就向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提出分割胡老先生名下的财产,并对胡老先生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儿子胡某居然对此冻结进行担保,胡老先生走投无路不得不入住养老院。

胡老先生的前妻朱某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已将自己名下银行账户内的财产通过现金形式取出或转至儿子胡某的名下,而作为被告的胡老先生一直没有警惕,导致自己名下银行账户内38万余元的财产被法院冻结,一审法院判令胡老先生支付给前妻朱某19万余元。本案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发回重审。在重审期间,代理人韦律师再次梳理胡老先生及前妻朱某的账户往来,从中提取到前妻朱某的银行账户信息,并顺藤摸瓜,申请法院调取前妻朱某名下银行账户流水。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院调取证据显示,朱某在起诉离婚前十天左右就已经将名下银行账户内37万余元的财产进行转移,韦律师就此向法院提交了三份代理意见及补充证据说明,法院最终认定朱某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予以少分,并判决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胡老先生的合法权益。

由于胡老先生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家人非但对其不闻不问,还起诉要求分割其名下的财产,使得他几经绝望,韦律师除了代理其参加诉讼,在日常生活中还给予他力所能及的帮助,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沟通,鼓励其树立信心积极应诉。


老人感言

“韦律师业务专业扎实,沟通协调能力强,经过韦律师与法官充分沟通,及时捕捉关键证据并提交法院,扭转了被动不利局面,让我在这个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再一次感谢律师事务所,感谢韦律师的辛勤付出……”胡老先生语重心长地对唐主任表达自己对韦荣画律师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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