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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起诉时有地点要求吗
陈飞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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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主办律师
从业7年

  借条起诉时有地点要求吗

  很多人都不知道借条起诉时有地点是在哪,其实就是在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那么,借条起诉时有地点要求吗?

    一、借条起诉时有地点要求吗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借条起诉期已过怎么把钱要回来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且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三、借条过了有效期还能起诉吗

  在借贷纠纷中,过了诉讼时效期后仍可以起诉的。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民事案件,法院可以正常受理和开庭审理。

  如果在审理中,被告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意见的,法院则不会主动审查和适用时效规定,仍应正常审理和判决;如果被告方对时效提出异议,法院确认被告的异议成立的,则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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