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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晓东律师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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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维权的疑问
更新时间:2009-03-12
标签:法律 忠告 恶行 疑问 维权方式 分类:杂谈

国家设立的律师制度不是摆设,作为律师首先应维护和推动国家的法律正确顺利实施,依照法律维权更应该是律师份内的业务职责,针对原始股维权不能坐视不管。我难道不该尽律师的本份之责?

根据资料初步估计,全国原始股上当受骗者的人数不下百万,且大部分是中老年、离退休人员,有的大半生的积蓄被骗,有的家庭生活在低水平线下,上演了妻离子散的悲剧,我曾亲历了有的老人因为原始股欺骗,带着终生的遗憾和愤恨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很痛心,让我不能不思索如何维权的事,更何况如此大面积的群体,难道不能引起人关注?

用我的能力能做到的,为何不去做?于国于民不好吗?我没有选择激烈的维权方式,没有选择高成本的诉讼,节省着司法资源和股民的费用,尽量用协调的方式解决了好多股民的维权事宜,使股民们拿到了退款,难道不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吗?出于维权成功的考虑,在自己的博客上写点东西,股民们看到有维权的要求,是很正当不过的事情,难道有错吗?我得罪谁了?难道我的《维权忠告》和《维权诚信忠告》(简称《忠告》)不能公开发表在我的博客吗?为何要几次删除掉(2月15日之前竟然三次删除)?我在17315维权网站上的《忠告》也被遮盖。原来搜素的"原始股维权"字眼能搜素到的竟然也被作手脚了。多少人疑问在搜索引擎上搜索出来的能看到的《原始股维权忠告》的题目,为何打不开博客或者找不到博客地址?我多次试着,才发现真的有关原始股维权的两篇《忠告》文章被网站收藏到回收站了。用通俗的语言是被黑了。真的如此怕原始股维权吗?

秦始皇曾经焚书坑儒,没能阻止优秀文化传播,此时的秦皇是否想到了此法能断绝文化流传呢?不也依然流传下来了许多文化遗产?不仅如此,还流传下来了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故事,成为了民族的口头文学作品,那是民心啊!十六大以来,我们难得有了党的建立和谐社会的号召,我们只有驱除和解决不和谐的成分,才能缔造和谐,努力建造和谐的社会气氛,难道我的《忠告》文章违背了和谐的要求吗?值得删除吗?其他的律师网站依然能看到《忠告》,这就让人奇怪了,就是博客网站有伟大的思想和举动?多谢了,可以让我多写几次,费点时间,如此我才发现了《忠告》带来的繁琐,不过损害了某些小团体的利益而己,真的发现了维权是在跟某些小团体的利益角力,在此我有疑问,难道能阻止社会民众维权吗?

维护社会正义维护法律乃我的天职,死不足惜,社会的进步与维权的成功相伴随。恶行掩盖恶行是莫大的罪恶。积点德吧!要不看到的是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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