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经济生活中,人们通常都会和各种"合同"打交道, 比如购房合同、购车合同、租赁合同等,但是大家对"意向书"这个概念却不是很常见到。"意向书"通常存在于复杂交易、尤其是企业并购交易中常用的工具,比如涉及数千万或者上亿的合同,通常都会有"意向书"或"备忘录"等形式出现,其在中国的商事交易中被广泛使用,但意向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
实践中的意向书目的在于促成双方或者多方交易而签订,对交易各方有个指导性的作用,但是意向书中约定的某些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意向书能否当做一份普通的合同来用?其中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事实上,法律并没有对意向书的效力作出规定,通常的意向书内容中都含有导致其丧失约束力的条款。如在意向书中列有"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由正式的合同确定"等条款,意向书中这些条款通常都表明双方不希望受到有关内容的约束。因此,通常来说,意向书不具有和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