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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
更新时间:2021-05-17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有些人却觊觎他人的财产,甚至不惜违反道德以及法律的约束进行盗窃,一旦实施盗窃,无论是未遂还是既遂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

  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

  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刑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

  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二、盗窃罪会不会被判死刑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窃罪的构成是什么

  1、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自然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3)犯罪的客体:受刑法保护的财产性的权利。

  (4)犯罪的客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秘密地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件。

  2、既遂的标准,指公司财物已被盗窃者实际占有或控制,即财物已脱离所有人或其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

  3、盗窃未遂按既遂认定的情形:根据《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之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所以,不能认为凡未能盗窃到财物、达不到“数额较大”标准就不构成盗窃罪。

  对于盗窃犯罪既遂的,在进行量刑时,一般会根据犯罪分子盗窃财物的具体数额、犯罪行为来进行量刑,一般是三年一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所判处的刑罚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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